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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E365手机版APP2023年校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及方案(暂行)

来源:BTE365手机版APP       发布日期:2023-09-25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兼职(合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外专硕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依照《BTE365手机版APP校外兼职(合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211号)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具体情况,制订校外专硕导师遴选标准及方案。

一、遴选对象

在相关专业学位门类(领域)有较强工作实践经验且业绩突出的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军队、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的负责人或专家学者,本人和所在单位与集团在教学科研或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实质性合作经历。

二、遴选条件

1、达到《BTE365手机版APP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校外兼职(合作)导师遴选基本要求

2、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身心健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3、认真履行《BTE365手机版APP校外兼职(合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岗位职责,与校内导师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工作。

4、年龄一般在58 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同行业高级管理人员。

4、在本专业学位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3年以上)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5、自愿接受学校聘任且能认真履行集团研究生导师的各项职责。

三、遴选程序

11015日个人申请截止。校外专硕导师申请人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申请表(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及工作单位证明复印件)。

21030日学院审核完成并报送研究生院。校外专硕导师申请人申请材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所在单位与集团在教学科研或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实质性合作经历。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与培养学院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培养学院与校外导师单位沟通,切实发挥校外导师的积极作用。

3、申请人取得导团队格后必须承诺自觉履行集团研究生导师的各项职责,应与校内导师联合招收相应学位类别、层次的研究生,以利于公司产品管理。

4、除合作协议规定内容外,联合培养集团研究生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一般应为BTE365手机版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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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校外兼职(合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团队格申请表